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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能源监管合作成新亮点 加快搭建领域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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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安徽星辰汇能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13-7-24 |
在刚刚结束的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上,中美双方就重大双边、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在多个领域达成合作意见,共发表了91项具体成果,其中在能源方面,本次会谈成果斐然。7月11日,外交部部长助理郑泽光向中外媒体介绍了本次战略对话有关情况和成果。
本报记者认真梳理了本次对话成果清单,在成果清单的第四部分为能源合作部分,双方达成的能源合作成果共17项。此外,记者注意到,在成果清单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等部分对能源合作也多有涉及。
郑泽光在会上透露,对话期间双方还举行了能源安全专题会议,重点讨论了两国能源安全问题。双方同意在稳定国际能源市场及应急反应、确保能源供应多样化、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等领域加强信息共享与合作,并签署关于加强能源监管合作、能源领域培训项目等谅解备忘录。
这在17项能源合作成果中均得到反映。在成果清单中,能源安全和能源透明度位居前两项。中美双方讨论了实现供应来源多元化和进一步开发国内能源的途径,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
双方认识到对加强全球能源安全具有共同目标。
成果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能源监管,本次对话除了签署《美国能源监管委员 会与中国国家能源局加强能源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扩展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问题上的合作外,还专门强调在搭建非常规油气领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美方欢迎中方有意加快建立非常规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该框架应包含: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如处理设施和管线)提供监管激励;采取措施推动天然气定价市场化,以促进国内生产;并针对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过程中的逸散性甲烷排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使用加强监管。对话还宣布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贸易发展署及能源合作项目成员组织考察团,这将为双方讨论监管实践提供机会。
据郑泽光介绍,本次战略对话还首次举行气候变化专题会议。4位特别代表听取并核准了中美气候变化工作组的报告。双方同意工作组有关合作倡议,继续落实两国元首就氢氟碳化物达成的共识,在重型车和其他车辆,智能电网,碳捕捉、利用和存储,温室气体数据收集,建筑、工业和交通能效等五大领域开展合作,并就气候变化多边谈判进程及各自国内气候变化政策加强对话。双方举行了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签字仪式,宣布新增6对新的绿色合作伙伴和6个生态城试点项目。
美国:希望同中方建立名符其实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举行了能源安全专题会议。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国务委员杨洁篪同美国总统奥巴马特别代表、国务卿克里和财政部部长雅各布·卢共同主持会议,两国有关部门负责人围绕全球油气市场、油气供需信息共享及透明度、能源价格、油气贸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在发布会上,双方再次重申了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三个重要共识:气候合作、能源合作与中美投资协定。美方代表表示,希望同中方建立名符其实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
汪洋指出,中美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最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在保障能源安全方面拥有广泛共同利益。双方要加强政策对话与协调,深化合作,共同维护两国及全球能源安全。中国实行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科技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能源政策,大力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中美能源合作有十分广阔的空间。
中方愿引进美国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欢迎美国企业参与推动中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产业快速发展进程。希望美方公正对待中国油气企业赴美投资油气项目。中方愿与美方一道,在提高全球石油储备透明度、保障国际能源供应稳定及价格稳定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能源合作方面,中国决定继续投资美国页岩气项目。在气候变化方面,中美达成了五项具体共识,包括减少重型车辆排量、节能环保建筑等方面。在投资领域,宣布将在今年晚些时候,就“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进行实质性谈判。
国务委员杨洁篪表示,中美加强在能源安全领域的合作,不仅对两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全球能源供应稳定和世界经济复苏也将产生积极影响。中美能源安全合作要坚持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原则。能源供应安全事关中国发展利益和国家安全利益,中国对能源的合理需求及能源安全关切应得到尊重。中美双方应该支持两国企业在能源领域开展更多务实合作。中方愿同美方和国际社会一道,推动伊核等热点问题的妥善处理和解决,维护能源主产区形势稳定和能源运输通道安全,在全球能源治理问题上深入合作,共同维护全球能源安全。
美国国务卿克里和财政部部长雅各布·卢则指出,美中能源合作是战略性的,领域宽泛、潜力巨大。在美中合作中占有特别重要的位置。美方希望同中方建立名符其实的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规划和实施好下一步合作,更好地促进两国经济发展,维护全球能源市场稳定。美方理解中方有关关切,愿同中方加强沟通与合作。
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能源合作成果
能源安全:重申中美能源安全合作联合声明所作承诺,即两国作为世界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在确保能源安全、直面共同挑战方面拥有共同利益和责任。双方决定加强在该领域的对话与规划。双方讨论了实现供应来源多元化和进一步开发国内能源的途径,以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双方认识到对加强全球能源安全具有共同目标。承诺继续讨论中国在能源安全与能源需求方面的关切。中美双方承诺在稳定国际能源市场、应急反应、确保能源供应多样化、合理有效利用能源等诸多领域加强合作、对话和信息共享。
能源透明度:欢迎中方在二十国集团承诺基础上,继续改善能源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中方将开展石油和天然气地质储量数据的研究工作并公布有关数据。中美双方承诺加强沟通、交流,并扩大在石油储备政策、管理及技术方面的合作。
非常规油气领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欢迎中方有意加快建立非常规石油和天然气领域的法律和监管框架。该框架应包含:(1)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2)为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如处理设施和管线)提供监管激励;(3)采取措施推动天然气定价市场化,以促进国内生产;(4)并针对天然气生产和输送过程中的逸散性甲烷排放和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使用加强监管;(5)欢迎外国企业根据商业原则参与中国非常规油气行业。为加快中国燃料清洁化进程和减少电力生产过程中的排放,中美双方承诺通过在华举行一系列页岩气开发技术研讨会等,积极推进在页岩气等非传统能源资源领域的技术和环保合作。
能源政策对话:正式签署谅解备忘录,将中美能源政策对话升格为部长级,作为审议和指导能源合作的更高协调机制,由中国国家能源局局长与美国能源部部长分别担任双方主席。新一届中美能源政策对话将于2013年下半年在中国举行。
中美核安保合作:欢迎中美核安保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尤其是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及微型反应堆低浓化项目。双方同意于2013年举行中美核安保示范中心奠基仪式。两国决定继续合作,对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微型反应堆进行低浓化改造,继续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民用领域减少使用高浓铀的努力,并就协助其他国家改造微型反应堆问题开展讨论。
防范核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决定签署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能源部关于防范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决定深化中国海关总署与美国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署在打击核材料及其他放射性物质非法贩运问题上的合作;在为优先港口配备辐射探测设备方面开展技术合作;加强中美合建中国海关辐射探测培训中心的合作,提升辐射探测培训的专业化水平,逐步提高辐射探测中心为亚洲及其他国际伙伴提供研讨及培训的能力。
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决定在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框架下,积极为执行既定项目提供必要条件,鼓励两国企业建立合理商业活动,以推动研究成果的产业化示范和应用。
中美双方均欢迎成立面向未来的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融资工作组。
培训交流项目: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能源部签署关于制订百人培训交流项目行动计划的谅解备忘录,扩大双方在能源行业,特别是更清洁利用化石能源领域的信息交流与相互学习。未来四年(2014~2017年),两国将各派约100名能源官员和行业领袖参加本培训项目。
核安全与核管制合作:决定加强核安全领域合作,包括持续开展有关AP1000核反应堆的法规与技术交流。中美核监管部门将在未来几年开展长期的人员轮换工作交流,加深工作层联系,分享AP1000核反应堆的建设与许可方面的专业技术。
中美民用核能研发(能源局项目):决定继续在中美民用核能研究与发展行动计划与和平利用核技术等框架下开展合作,更有效整合与优化双方合作。下一次行动计划工作组会议计划于2013年8月举行。2014年初开始,行动计划指导委员会与和平利用核技术联委会会议将同时进行。
中美辐射探测培训中心商品识别培训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和美国能源部/国家核安全署正在合作开展一期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相关设备及部件非法贩运的商品识别培训。
中美民用核能研发(中国科学院项目):决定继续根据中国科学院和美国能源部签署的备忘录开展合作,更有效整合与优化双方合作。
能源合作项目:宣布中国国家能源局和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贸易发展署及能源合作项目成员组织考察团,这将为双方讨论监管实践提供机会,以鼓励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技术,考察团还将实地考察可应用技术和示范项目。
中国国际太阳能竞赛:宣布22支参加中国国际太阳能十项全能竞赛队伍的最终详细情况。赛事将于2013年8月2日至11日在中国大同举行。
能源监管:签署《美国能源监管委员会与中国国家能源局加强能源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扩展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问题上的合作。
智能交通:为支持汽车减排,宣布在广州市番禺区启动智能交通系统试点项目,并进行可行性研究。
航空节能减排:宣布实施航空节能减排计划,以航空减排为重点。美国贸易发展署宣布将通过培训支持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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